快播案:两个次元的人,怎么可能聊得起来?

快播案最近很火,随便说说我的看法。

看快播案庭审,感觉控辩双方似乎是在两个宇宙。转头回到网上看评论,发现网信办和一众“专家”,和广大人民群众又是两个宇宙。或者说,两边对社会管理的认知体系是完全不同的。

我们看辩论赛,辩论的双方首先必须在同一个认知体系里面。比如,题目是“你支持婚前打扑克吗?”,隐含的条件是双方都认为“可以打扑克”,在这个基础上辩论才能搞起来。如果一边是“支持”,另一边是“打扑克就不应该存在”,这就没法辩论了。

那么快播案的控辩双方,是不是在一个认知体系里面呢?

像我这样跟着互联网长起来的80后,经历中的互联网大潮就像是大航海时代,隔三岔五就有新东西冒出来。想想看那个时候,注册了一个OICQ号,跟高中同学联系上了,激不激动?聊天室里面认识一个远在海南岛的美女,激不激动?注册一个ICQ号,搜到韩国的妹子,用四级水平的英文还就聊上了,是不是很刺激?你省了点零花钱,买了个域名,租了个虚拟空间,开个小网站,居然有很多人来访问,是不是很有成就感?全国的宅男们都疯了,聊天算个毛球,哥会ASP,哥会SQL,酷不酷?没错,技术就是王道。是IEEE,是大大小小的开源社区,是像微软这样的技术型企业推动了互联网前进。技术人员,不管身在何地,对互联网简直就是一种信仰,是超国界的。开源社区里挤满了全世界各国来的人,谁也不会谈国家这个话题,眼里只有技术。现今互联网是谁统治的?是美国政府?NONONO。互联网最有发言权的,是IEEE,是ISO,是ICANN,是大大小小的开源社区。这些人甚至提前实现了英特纳雄耐尔:各取所需,按需分配,大家要什么代码,去github,去sourceforge,拿就是了。大家无偿劳动,又免费获取别人的成果,非常和谐。Linus可以举家迁到美国,而它领导的Linux开发者社区,成员是全球性的,有什么人会说Linux是美国的,或欧洲某国的?微软也不敢说Windows就是美国的,它里面也包含了大量其它公司的代码。

互联网就不应该有国界,全世界程序员联合起来!

在这个背景下,不难发现80后互联网用户对互联网的认知基础:这是技术大牛们统治的、技术人员们建设的、以技术为驱动的新大陆。

那么,在管理者,以及“不怎么上网的群众”眼中的世界,又是个什么样子的呢?

简单说,它不是由人,而是由单位构成的。

任何的事物,必须得从属于某个单位,并且被某几个单位管理着。比如路上有一堆树叶,他们会问“这段路哪个单位管的?”比如经常被人问“哪个单位的?”“谁让你来的?”

而如果社会上出现了一种之前没有的东西,这东西很好很强大,但是也有一点点的负面性,他们的脑袋里就自然地冒出一句话“ZF怎么不管管?”

这种思维不只是官方的,在群众中间也是根深蒂固。普天之下,任何东西都有单位管着。不然……会乱的啊!!

你看,一个qvod链接,它就得有个单位。这个东西它是你快播搞出来的,那就得由你管。你看,斗鱼直播间,既然是你斗鱼平台的,那就得由你单位管。主播是个自由人,然而既然在你斗鱼上播,那就是你单位管。至于某主播直播得好好的,突然来脱个衣服,这如何防范我不管,我只认你单位说话。这样便于管理嘛,如果每个出事的主播都要我有关部门来管,那我多累。

在我们可爱的群众那里,这种认知逻辑是这样的:凡是某个地方出了问题,那就必须得“某个单位来管管”。他们的脑袋里充斥着“盲点”、“盲区”、“漏洞”、“杜绝”、“从严”、“零容忍”这样的词汇。乃至于每届ZF都会取消几百个权力,但同时又有几百个被群众的呼声创造出来。而且,技术怎么可能没有国界呢?你们看看这些技术,都是“外国”的,简直是殖民主义,我们要搞“中国人自己的XXX”。

这两种对社会管理的认知,造成了大家在讨论快播问题时,好比鸡同鸭讲、鸭同鸡讲。你觉得你在对牛弹琴,他觉得他也在对牛弹琴。这就好比英国人跑到紫禁城说不跪,中国从上到下都觉得“咦?”,双方都觉得无法理解。

管理者们显然不愿意看到“法外之地”的出现,而与此同时,资本的涌入,使得技术本身也开始出现了壁垒。以苹果为代表的公司,使得技术变得“只为我所用”。它们用着FreeBSD社区的成果,却禁止自己的成果为别人所用。全球技术人员们合力构建的互联网技术体系,已经形成了各个山头,开始划界限。

在《阿特拉斯耸耸肩》中,描述了这样的社会。为了“社会的福祉”“公平”这些好词儿,定下数不清的法律条文,试图将人们限制在现有的框架中,其结果就是整个社会的停滞甚至倒退。

快播案狂欢归狂欢,现实是冷酷的:政治家们并不会坐视技术牛们雄踞互联网。无论是中国,还是美国,政治的触手正在试图裹住这片大陆,都在试图给这些技术牛们上鼻环,关进栏里。任何一个技术上做不到的管理漏洞,都会被群众们无限放大,他们会问“你们看看,这还像话吗?这不管还行吗?”

无论技术牛还是80后的网民,或早或晚,都得接受这样一个被政治家和资本主导的互联网,这几乎是无法避免的。

对于80后来说,经历过过那个充满未知、充满无限可能性的互联网拓荒时代,实在是一件特别幸运的事。

PS:强调法律的人通常会忘记一件事:法律应当是底线,那么就应该定得低一些。如果法律无处不在,巨细靡遗,那并不是法制的胜利,而恰恰是一种专¥制。在专车之争中,我们也可以看到这一点,创新遇到了条文过于细致的法律,结果就只能是传统胜、创新失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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